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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正式建立责任清单制度

发布日期:2015-04-28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盐山县编办制定了《盐山县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要梳理部门职责。按照 “三定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

二要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相近的职责,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

三要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针对权力取消、转移、下放(含属地管理)、保留等事项,按照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

四要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根据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类别,梳理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收社会监督。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各部门责任清单经县编办审核、县政府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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