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缝隙”承接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的要求,累计承接上级下放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86项,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23项。公开并动态管理“两个清单”,共汇总公开本级行政权力3285项,主要职责362项(不含涉密事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181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221项,公共服务事项186项,厘清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与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界限。
二、“无死角”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集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累计取消非行政许可35项,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89项,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9项。同时,建立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行动态调整、收费公示等运行机制。由13类90家中介服务机构组成的“中介超市”高效运营,已有11个项目业主购买了价廉、优质的服务。
三、“无保留”下放民生事权。通过直接授权、委托执法等方式,累计向乡镇下放或委托行政权力事项46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下放给卧龙镇行政审批事项76项,为该镇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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