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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编委办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发布日期:2017-07-14 信息来源:大厂县编委办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持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大厂县编委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制定公开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该办对照《县级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及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衔接工作。经梳理汇总,形成《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共313项),以政府办文件印发至各单位。同时,根据上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要求,对该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划转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对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历次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方案,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就划转事项逐项确认,拟订划转目录。起草并以政府办文件印发《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第一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划转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125项,涉及23个部门。
       三是衔接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该办对上级取消、下放的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梳理出衔接取消事项11项、衔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8项。结合单位职能,制定衔接文件和规范管理措施,要求相关单位做好衔接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对取消、下放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过渡,不留死角。
       四是落实上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该办衔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1项,以政府办名义印发至各相关单位。对应衔接取消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4项,以审改办文件印发至各相关单位。工作中,强化督导推动,积极督促相关单位研究提出配套改革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五是制定公开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方案。该办制定《大厂回族自治县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针对41项报建审批事项,保留其中28项,整合其中11项为4项,涉及安全强制性评估2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32项,经县领导批准并以政府办文件印发至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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