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根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邯郸市从2017年3月开始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群众反映强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证照,以及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的证明、证照,进行全部摸底、逐一论证、大力清理,取得较好效果。
一、广泛调研摸实情。在采取多种方式调研,充分了解情况、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参照其他省市先进案例,结合邯郸市实际情况,对照500余部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充分调研、部门申报、梳理汇总、反复沟通”的步骤,采集有效问卷1496份、走访22类110家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20余次、深入50余个部门沟通对接,对市本级部门各类证照事项、证明及申报材料事项作了全面梳理。
二、充分论证定措施。针对证照、证明涉及领域广、种类杂、单位多的实际,梳理工作从全市近50个相关部门着手,对其正在实施的证照事项、证明材料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将汇总的证照、证明及申报材料信息,逐项对照法律法规,通过传真、电话、邮件、座谈等方式沟通论证证照、证明合法、合理性,对保留证照事项及取消不合理证明及申报材料进行意见征询,多次对接沟通直至确认。结合各方面意见,论证保留依据、取消原因,提出相关保留、取消建议。
三、取消证明赢民意。在清理过程中严格坚持“四个一律”原则,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或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公布取消的各类证明,任何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时,一律不得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各类证明材料;凡是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教育、卫生等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动产权属等相关信息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单位证明材料;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凡是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可以在政府部门之间内部流转办理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市本级建议取消证明和申报材料目录》、《市本级建议保留证照目录》,梳理了160项证照予以保留,157项证明和申报材料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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